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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6湖北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政府选聘政府法律顾问公告(图)

    信息发布者:hanyi2016
    2016-12-16 09:49:25   转载

    为健全法治政府建设,促进依法行政,结合随州市曾都区实际,区政府决定公开选聘法律专家、律师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    一、选聘范围

    在随州市曾都区范围内律师事务所、高等院校、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服务、法学教育、法治研究的法律专家或律师。


    二、服务范围

    (一)为重大决策、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;

    (二)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、论证;

    (三)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,协助起草、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区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;

    (四)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;

    (五)参与处理行政复议、诉讼、仲裁等法律事务;

    (六)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。


    三、应聘条件

    (一)政治素质高,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;

    (二)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;

    (三)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、法学研究、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律专家,或者执业经验丰富、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;

    (四)严格遵纪守法,未受过刑事处罚、纪律处分或行业处分;

    (五)身体健康,原则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上、60周岁以下(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1月30日),有时间和精力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工作。


    四、选聘程序

    (一)自愿报名

    1. 报名时间:2016年12月14日至12月31日

    2. 报名方式:此次共选聘法律顾问10名,其中熟悉财税金融领域工作的顾问2名,熟悉住建领域工作的顾问2名,熟悉工业交通领域工作的顾问2名,熟悉农业林业水利领域工作的顾问2名,熟悉民政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工作的顾问1名,熟悉文教民宗领域工作的顾问1名。


    应聘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:

    (1)填写《曾都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》一式两份,一人只能报名一个领域;

    (2)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,包括基本情况介绍、业务优势等;

    (3)个人身份证、职称或者执业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能力的资料复印件。


    应聘材料可以邮寄或者直接递交曾都区人民政府法制办311办公室(联系人:刘海、李伟朴、黄姗姗,联系电话:0722-3062 525),同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szzdfzb@163.com


    (二)选聘

    1. 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成立法律顾问选聘组,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。

    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,将根据情况减少相应领域顾问数量。超过10人,同一领域有多人符合条件的,在征得报名者同意后,调剂至其他人数不足的领域。

    2. 经调剂后某领域人数仍超出需求的,根据综合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执业年限、提供法律服务所需时限、成功的案例等)选聘区政府法律顾问。

    3. 拟聘任区政府法律顾问人员名单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,公示期限为7天。公示期满无异议,报区政府审查确定。

    附件

    曾都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

    姓名

     

    性别

     

    民 族

     

    出生

    年月

     

    (照片)

    政治

    面貌

     

    职务

     

    职 称

     

    身体

    状况

     

    文化程度

     

    学位

     

    拟应聘领域

     

    毕业

    院校

     

    工作

    单位

     

    联系

    方式

       

     

    通信地址

     

    电子邮箱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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